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天天京伟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因违反《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北京天天京伟超市系小规模食杂店,取得北京市小食杂店备案卡,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等。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北京天天京伟超市于2023年4月24日一次购进上述雪碧纤维汽水(500毫升)12瓶,进货总价为45元,平均单价3.75元每瓶。在保质期内以每瓶5元价格共售出8瓶;超过保质期后卖出了3瓶,每瓶5元,违法收入15元。剩余超过保质期的1瓶在货架上摆放经营,被执法人员现场查扣,货值金额5元。
另据了解,有市民反映当事人涉嫌销售的超过保质期的匠匠一派无添加蔗糖蛋糕散装称重(生产日期为2023.02.10,保质期150天)、汤达人罗宋汤面(生产日期为2023.02.18、保质期6个月),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未发现上述批次食品;同时当事人能够提供进货台账、供货商出具的情况说明佐证。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当事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有下列生产经营行为:(九)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5元。
据悉,这已经是该超市年内第三次因销售过期食品被处罚。天眼查平台显示,今年4月,其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2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6元。处罚事由:该超市于2022年11月20日一次购进双汇牌Q趣香肠(70g装)40支,进货总价为68元,平均单价1.7元每支。在保质期内以每支2元价格共售出28支;超过保质期后卖出了3支,每支2元,违法收入6元。剩余超过保质期的双汇牌Q趣香肠(70g装)9支在货架上摆放经营,被执法人员现场查扣,货值金额18元。
3月,其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2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4元。处罚事由:该超市于2021年1月30日一次购进厨小丫茴香(50g装)10袋,进货单价为3元,共花费30元。在保质期内以每袋4元价格共售出8袋;超过保质期后卖出了1袋,每袋4元,违法收入4元。剩余超过保质期的厨小丫茴香(50g装)1袋在货架上摆放经营,被执法人员现场查扣,货值金额4元。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天天京伟超市成立于2010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刘端付。经营范围包括销售日用品、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文具、儿童玩具、文体用品、化妆品、五金电料、手机充值卡、水果、蔬菜;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卷烟、雪茄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