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恋尚缤购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因违反《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当事人在经营场所的货架上销售的“怡冠园麻辣海燕(条码:6936158285225)”包装净含量规格75克与货架价签公示规格90克不一致,当事人还在经营场所内免费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袋,现已自行改正。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和免费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袋的行为。2023年5月26日当事人从北京广聚缘发食品批发中心购进15袋,进货价4.7元/袋。销售了3袋,剩余商品目前当事人已更改价格标签,重新销售。
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当事人违反了《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对当事人罚款2500元。
这已经是该家超市今年第二次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据天眼查,3月23日,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48.8元。
此次处罚事由:经核查当事人共购进了苏伯西红柿蛋花汤24袋,进货价格为6.5元/袋,销售价格为10.5元/袋(生产日期2020年9月1日,保质期18个月,规格32克),举报人买走一袋已过期;购进汤达人海鲜拉面12杯,进货价格为4元/杯,销售价格为5.5元/杯(生产日期2022年2月26日,保质期6个月,规格80克),举报人买走一杯已过期;购进味好美生姜粉6瓶,进货价格为6.5元/瓶,销售价格为9.5元/瓶(生产日期2019年8月9日,保质期36个月,规格21克),举报人买走一瓶已过期;购进海里捞麻辣香锅调味料40袋,进货价格为11.5元/袋,销售价格为16.8元/袋(生产日期2021年3月9日,保质期12个月,规格220克),举报人买走一袋已过期。2023年2月13日,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现场在当事人货架上发现过期商品“维他蜜桃茶”1瓶。经核查当事人共购进了购进维他蜜桃茶15瓶,进货价格为4元/瓶,销售价6.5元/ 瓶(生产日期2022年4月9日,保质期9个月,规格500毫升),举报人买走一瓶已过期。当事人销售上述涉案食品的货值金额55.3元,销售食品违法所得48.8元,未缴纳相关税款税项。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恋尚缤购超市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江涛。经营范围包括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洗染服务;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鲜蛋零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鞋帽零售;医用口罩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