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统媒体广告监测情况
2023年三季度,全市共监测电视、广播、平面等传统媒体广告94万余条次。电视、广播、平面广告监测量分别占比64%、28%和8%。
传统媒体涉嫌违法广告量排名前三的商品服务类别分别为:营养食品、普通食品和方便食品。涉嫌违法问题主要集中在营养食品、普通食品、方便食品广告声称具有保健功能和出现医疗、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
二、互联网媒体广告监测情况
2023年三季度,中心共对1900余家互联网媒体平台发布的广告进行了搜索监测,搜索总量为1.05亿余条次,其中搜索引擎类媒体占比41%,电商平台类占比26%,新闻门户类占比8%,短视频、论坛等其他类媒体平台共占比25%。
PC端媒体发布涉嫌违法广告主要集中在电商平台和搜索引擎,涉嫌违法问题为医疗诊疗、微信咨询、教育培训等类别。APP类移动端媒体发布涉嫌违法广告主要集中在短视频和搜索引擎,涉嫌违法问题为医疗诊疗、房地产、医疗美容等类别。公众号发布涉嫌违法广告主要集中在教育培训、食品、房地产等类别。
从涉嫌违法情况来看,三季度互联网媒体涉嫌违法量排名前五的商品服务类别分别为医疗诊疗服务、房地产、微信咨询、医疗美容服务、农药。其中,搜索类医疗(含医疗美容)广告的主要涉嫌违法表现为:广告中涉及了医疗技术、疾病名称等内容;图片链接、视频等形式的医疗(含医疗美容)广告的主要涉嫌违法表现为:未在广告中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房地产广告涉嫌违法表现为:未明示价格有效期、未载明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微信咨询广告涉嫌违法表现为:对商品的性能、服务的内容等表示不准确、不清楚、不明白;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以外的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农药广告涉嫌违法表现为:批准文号未与广告内容同时发布;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北京市广告与网络交易监测中心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