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顺德区汇联佳品百货店,该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汇联佳品百货店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40606MA57ELF95G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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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潘**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佛顺勒市监行罚罚字〔2023〕137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 ||||
违法事实 | 2023年8月21日,我办事处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冲鹤村连涌二路6号A栋首层之三十的佛山市顺德区汇联佳品百货店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店的货架上发现有“蓝莓饼”6包在销售,该食品标签标示有:“食品名称:蓝莓饼,净含量:300克,生产日期:2023/04/18,保质期:90天,产品标准号:GB/T 20977,生产商:中山市麦绿香食品有限公司,地址:中山市横栏镇北路50号A栋三楼之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444200005059”等字样。该食品已超过保质期,且涉案区域未发现“过期食品贮存区”等字样及区域。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上述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应予处罚。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
处罚内容 | 一、没收蓝莓饼6包;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拾捌圆陆角(¥68.60);三、罚款人民币贰仟圆整(¥2000.00)。 | ||||
罚款金额(万元) | 0.2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686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0-19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