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明智胜超市。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朝市监处罚〔2023〕534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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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明智胜超市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110105MA00X36898 |
工商注册号 | 110105604306959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刘** | |
违法行为类型 |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2022年1月15日从北京慧兴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生产日期为2021年12月2日,保质期12个月的津名辣椒油25瓶。当事人在2023年7月3日销售生产日期为2021年12月2日的津名辣椒油1瓶,销售价格8元/瓶,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2022年10月3日从北京慧兴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生产日期为2022年9月22日,保质期6个月的双 汇王中王火腿肠100根。当事人在2023年7月3日,销售生产日期为2022年9月22日的双 汇王中王火腿肠1根,销售价格1元/根,已超过保质期。综上所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9元,违法所得9元。 |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9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1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09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0-19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4-01-19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