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蓬江荷塘)应急罚〔2023〕26号】,涉及江门市心诚电子有限公司。该公司未如实记录近三个月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江门市心诚电子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703MA56NAN00F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杏园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蓬江荷塘)应急罚〔2023〕26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 | ||||
违法事实 | 未如实记录近三个月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七条第四项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31 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处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
罚款金额(万元) | 1.0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0-23 | ||||
处罚机关 | 江门市蓬江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