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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凯兴达不锈钢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被罚款30000元

2023-10-27 12:36: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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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凯兴达不锈钢有限公司,该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凯兴达不锈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3379564462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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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佛顺乐市监行罚罚字〔2023〕244号
违法行为类型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
违法事实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的规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的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罚款金额(万元)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处罚决定日期2023-10-25
处罚机关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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