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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宏誉达实业有限公司被罚款20000元

2023-10-27 17:35:59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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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对深圳市宏誉达实业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0000 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龙岗)应急罚〔2023〕721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市宏誉达实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QW1R6D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肖晓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龙岗)应急罚〔2023〕7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承包租赁类违法

违法事实

深圳市宏誉达实业有限公司未与承租单位(深圳市铭億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也未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参照《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 年版)》违法行为编号 1028 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决定给予人民币 20000 元(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2.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25

处罚机关

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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