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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天润双辉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11-03 17:43:3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天润双辉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市监处罚〔2023〕977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市监处罚〔2023〕977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天润双辉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UY338K
工商注册号110108029494301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朱霞飞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经营的“304不锈钢燃气专用管”,规格为70cm长度,外包装无保质日期和生产日期,该产品现场共计8根;另, “304不锈钢燃气专用管”,规格为50cm长度,外包装无生产日期,该产品现场共计12根 又查,“304不锈钢燃气专用管”,规格为70cm长度,进价3.5元,售价5元;“304不锈钢燃气专用管”,规格为50cm长度,进价2元,售价3元。 另查,上述产品货值金额共计76元,产品均已销毁,当事人库存无涉案产品。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1.5元;
罚款金额(万元)0.0011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10-31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4-01-31
处罚机关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11/01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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