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20日,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2则行政处罚信息,涉及无锡八佰伴商贸中心有限公司观山路分公司、无锡市水晶心副食品商行。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无锡八佰伴商贸中心有限公司观山路分公司 | 91320211MA1W8JX2XA | 锡市监处罚〔2023〕4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 | 销售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要求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 | 罚款 | 罚款3000元 | 2023/11/14 |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无锡市水晶心副食品商行 | 92320213MA1Q3THA80 | 锡市监处罚〔2023〕5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而从事食品采购经营活动;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00元;罚款3000元 | 2023/11/16 |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