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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佛山市南海区陈兴丽商店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南)里综执市监(罚)罚字312号

2023-11-20 17:52: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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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南海区陈兴丽商店,该商店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卷烟零售业务。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南海区陈兴丽商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605MA531FR74J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揭**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3〕(南)里综执市监(罚)罚字312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当事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卷烟零售业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一、没收违法所得105元人民币;二、处违法经营总额(6515元人民币)23%即1498.45元人民币的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0.14985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10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处罚决定日期2023-11-17
处罚机关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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