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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旺坤日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15000元

2023-11-22 16:52:2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旺坤日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怀市监处罚〔2023〕140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怀市监处罚〔2023〕140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旺坤日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MA01LTA807
工商注册号110116027557392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刘瑞光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
违法事实当事人采购的布朗尼蛋糕(巧克力味)(生产日期:2023-07-12)经检验不合格。不合格布朗尼蛋糕(巧克力味)从北京京正航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共2.61Kg,进货价格37元/Kg,销售价格51.6元/Kg,2.61Kg布朗尼蛋糕(巧克力味)全部被抽检,当事人收取买样费用67.3元。当事人采购的熏烤肉肠(蒜香风味)熏煮香肠(生产日期:2023-07-21)经检验不合格。不合格熏烤肉肠(蒜香风味)熏煮香肠从北京至益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共20袋,进货价格9元/袋,销售价格9.9元/袋,其中8袋被抽检,当事人收取买样费用79.2元,剩余12袋执法人员检查时已全部售出,收入118.8元。售出的不合格熏烤肉肠(蒜香风味)熏煮香肠无法追回。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布朗尼蛋糕(巧克力味)和熏烤肉肠(蒜香风味)熏煮香肠的货值金额为265.3元,违法所得为265.3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65.3元;
罚款金额(万元)1.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2653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11-20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4-02-20
处罚机关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11/21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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