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尚信恒泰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市监处罚〔2023〕53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市监处罚〔2023〕53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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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尚信恒泰科技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4MA009QMC56 |
工商注册号 | 110114022478256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郑翔飞 | |
违法行为类型 |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五条 | |
违法事实 | 经查,为了公司发展壮大,2023年3月份当事人法定代表人郑XX联系湖北企邦邦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李X华(手机号码为“131XXXX5279”;微信号为“QbXXXX57”),商讨购买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事宜。2023年3月22日,当事人以甘肃XXXX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名义与湖北企邦邦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行业及国家标准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合同编号:〔2023〕0322063号)。合同约定,当事人支付18000元费用,湖北企邦邦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给当事人办理9份认证证书。即当事人、甘肃XXXX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甘肃XXXX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公司,每家公司办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各1份。 2023年3月24日、3月30日,当事人先后两次,通过甘肃XXXX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账户转账共18000元给湖北企邦邦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为购买上述3家公司共9份认证证书费用。湖北企邦邦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给当事人开具了购买方名称为“甘肃XXXX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日期为“2023年4月4日”、编号为“№00649760”、金额为“18000元”的《湖北增值税专用发票》1张。 2023年4月2日,当事人收到李X华以顺丰快递(快递单号SF150XXXX520)送至的由未经批准擅自非法开展认证活动机构中联国际认证服务(中国)有限公司颁发的9份无效认证证书。即颁发给当事人的无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号:ZL293197123026827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号:ZL293197123026827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号:ZL2931971230268271);颁发给甘肃XXXX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无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号:ZL2931971230268267)、《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号:ZL293197123026826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号:ZL2931971230268265);颁发给甘肃XXXX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无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号:ZL293197123026827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号:ZL293197123026826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号:ZL2931971230268268)。 当事人获得上述9份认证证书期间,仅向湖北企邦邦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了当事人及相关公司的营业执照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信息。湖北企邦邦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中联国际认证服务(中国)有限公司,以及李X华,均没有安排人员对当事人及相关公司开展认证审核活动。 | |
处罚依据 |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300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3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1-20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4-02-20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2023/11/21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