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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乐佳伟创(北京)商贸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11-22 16:56:1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乐佳伟创(北京)商贸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市监处罚〔2023〕320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市监处罚〔2023〕320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乐佳伟创(北京)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4FM5JXG
工商注册号110113031967725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王建军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23年6月13日从以1260元/辆的单价从北京广顺之星科技有限公司购进3辆“星光”牌、规格型号为TDT3033Z的电动自行车,生产日期为2023年5月12日,该批次型号电动自行车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销售上述批次型号电动自行车货值金额为4350元,违法所得为190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没收生产日期为2023年5月12日的“星光”牌、规格型号为TDT3033Z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一辆;罚款:8700元;没收违法所得:190元;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金额(万元)0.87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164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11-20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4-02-20
处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11/20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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