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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元丰昕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11-22 16:57: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元丰昕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132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132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元丰昕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3552522907
工商注册号110114019599604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徐迎丽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十二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当事人在网站:http//:www.foryou360.cn/a/chanpinzhanshi/dianchi/2015/0913/52.html中,宣称当事人经营的产品“为本公司独立自行开发,且以申请相关的专利权”,当事人实际并未取得上述网站中涉案产品的专利。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11-20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4-02-20
处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11/21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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