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3>>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第七期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抽检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7期)

2023-11-27 17:49:45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image.png

陕市监通告〔2023〕79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3年第七期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37期)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2023年全省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第七期活动方案,依据广大消费者票选结果,组织对餐饮食品、饮料、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酒类5大类食品80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除1批次餐饮食品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外,其余样品所检项目全部合格。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西安市莲湖区香卤现捞卤肉店销售的牛肉,1批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