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4类食品15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9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站西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辽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姬松茸,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重庆辽宇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巢湖市百润发生活超市槐林店销售的散称香葱,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安徽生鲜传奇商业有限公司蓝鼎星河府店销售的鲫鱼(鲜活),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瑶海区、包河区、巢湖市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