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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17期)

2023-12-04 17:32:23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17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泰安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 点、罐头、酒类、肉制品、乳制品、食糖、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蜂产品、糖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食用农产品等26个食品大类、924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不合格产品25批次,检出了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食品添加剂超标、其他污染物污染、微生物污染等问题。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东平县如梦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东平县国兴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山东百乐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泰安高新区桃花山酒家销售的茄子,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五)泰安市泰山区明润百货超市销售的橘子,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食药环检验研究院(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六)泰安市泰山区吴岳生鲜超市销售的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食药环检验研究院(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七)泰安市泰山区晓慧鲜果店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食药环检验研究院(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八)泰安市泰供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食药环检验研究院(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九)泰安市泰山区清云百货超市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食药环检验研究院(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十)泰安市泰山区华城惠家生活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食药环检验研究院(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十一)新泰市宏胜超市销售的芹菜,甲拌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十二)新泰市石莱镇飞龙润发购物中心销售的普通白菜(小油菜),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十三)新泰市泉沟镇马成百货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十四)新泰市好又鲜蔬菜水产店销售的甜椒(菜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十五)新泰市优小点商贸中心销售的甜椒(青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二、质量指标未达标

泰安泰山三福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耗氧量(以O₂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三、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

新泰市日月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月烧椰蓉月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四、有机污染物超标

(一)泰安市岱岳区燃尖儿串物局餐饮经营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二)泰安市原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三)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缘味菜馆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四)新泰市雨腾餐饮经营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五、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泰安市岱岳区胖馨螺蛳粉餐饮经营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料碟),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二)泰安市岱岳区亮先生过桥米线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餐碗),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三)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朱线长晶晶米线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餐碗),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四)新泰市杨氏烤肉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餐盘),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安全抽检合格产品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2: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4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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