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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关于2023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第四次例行监测结果及全年情况的通报

2023-12-05 17:25:25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2023年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要求,湖南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湖南省畜禽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农业农村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沙)承担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任务。现将2023年第四次例行监测结果及全年例行监测情况通报如下:

一、第四次例行监测情况

2023年10月至11月,我厅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第四次例行监测,监测蔬菜、水果、茶叶、稻谷、畜禽产品、水产品共3718批次,合格3698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9.5%。

蔬菜:在14个市州的87个基地、26个市场、2个配送中心和8辆运输车共抽取蔬菜样品840批次,监测甲胺磷等73种农药残留,有836批次所检项目合格,合格率为99.5%。其中,长沙市、衡阳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郴州市、永州市、怀化市、湘西州合格率均为100%,邵阳市、张家界市合格率为98.3%,娄底市合格率为96.7%(见附件1)。

水果:在14个市州的77个基地、6个市场、30个水果零售店共抽取柑橘、葡萄、苹果、枣和猕猴桃等样品420批次,监测甲胺磷等73种农药残留,所有样品所检项目合格,合格率为100%。(见附件2)。

茶叶:在14个市州的48个生产企业(含种植合作社、直营店)、13个茶叶市场(含专卖店、零售店)共抽取绿茶、红茶和黑茶样品280批次,监测25种农药残留,有277批次所检项目合格,合格率为98.9%。除衡阳市合格率为90%、永州市合格率为95%外,其他12个市州合格率均为100%(见附件3)。

稻谷:在14个市州的44个水稻主产县共抽检中晚稻样品880批次,监测23种农药残留,有875批样品所检项目合格,合格率为99.4%。除益阳市合格率为95%、衡阳市合格率为99%外,其它12个市州合格率均为100%(见附件4)

畜禽产品:在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常德市、岳阳市、益阳市、怀化市7个市的132个养殖场(户)、37个屠宰场、38个市场(含超市)共抽取猪肉、牛羊肉、禽肉、猪肝、禽蛋等样品843批次,监测磺胺、氟喹诺酮等22种参数,有838批次所检项目合格,合格率为99.4%。其中,湘潭市、常德市、岳阳市、益阳市合格率均为100%,长沙市合格率为99.2%,株洲、怀化市合格率为98.3%,(见附件5)。

水产品:在邵阳、永州、衡阳、娄底、郴州、张家界、湘西州7个市州的84个养殖基地、3个暂养池、22个市场共抽取鳊鱼、草鱼等19种水产品等样品455批次,监测氯霉素、孔雀石绿等28种参数,有452批次所检项目合格,合格率为99.3%。其中,衡阳市、郴州市、邵阳市、娄底市、张家界市合格率均为100%,湘西州合格率为98.5%,永州市合格率为96.9%.(见附件6)。

主要问题有:一是蔬菜水果中禁限用农药有检出但未超标。蔬菜中检出毒死蜱、甲胺磷、水胺硫磷、克百威、乙酰甲胺、氟虫腈,水果中检出克百威,但均未超标。二是部分常规农药检出频次高且存在超标。4批次不合格蔬菜样品为检出常规农药啶虫脒、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倍硫磷残留超标,其他检出频次较高但未超标的有苯醚甲环唑、噻虫嗪、虫螨腈、烯酰吗啉、吡唑醚菌酯、多菌灵、戊唑醇、吡虫啉、哒螨灵、霜霉威、氯氟氰菊酯、咪鲜胺、啶虫脒、氯虫苯甲酰胺、虫螨腈。三是绿茶检出禁限用农药超标。2批次不合格绿茶样品中检出禁用农药甲胺磷和限用农药乙酰甲胺磷、氧乐果残留超标,需加以关注。四是个别稻谷检出农药残留超标。不合格的5批次中晚稻样品中,1批次为限用农药氟虫腈超标,4批次为常规农药水胺硫磷超标。五是鸡蛋检出禁限兽药超标。5批次不合格样品,检出禁用药物金刚烷胺和限用药物氟苯尼考、氟苯尼考胺超标。六是水产品中常规药物恩诺沙星检出率高且存在超标。常规药物恩诺沙星检出112批次、超标3次。七是部分品种农兽药残留存在风险隐患。如:蔬菜中的豇豆、辣椒、芹菜、芫荽、白菜,畜禽产品中鸡蛋,水产品中的鲶鱼等(问题产品清单见附件7)。

针对例行监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确保不合格农产品不流入市场。

二、全年例行监测情况

2023年全省按季度开展了四次例行监测,监测总数为13470批次,合格13359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9%,其中,蔬菜监测4200批次,合格率为99.1%;水果监测1680批次,合格率为99.5%;茶叶监测1120批次,合格率为99.4%;稻谷监测1280批次,合格率为99.5%;畜禽产品监测3370批次,合格率为99.0%;水产品监测1820批次,合格率为99.1%(见附件8)。

三、要求

(一)科学运用监测结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会商通报监测情况,针对问题逐一开展溯源分析和督办整改。对生产环节的问题,迅速跟进开展监督抽查,调查问题原因,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市场环节的问题,及时通报本级市场监管部门,追踪调查处置情况。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各地要聚焦问题查找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排查风险隐患,结合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要求,突出豇豆等重点品类监管力度,加大针对性监督抽查,下大力气解决重点品类、重点环节的主要问题。

(三)加强基层网格化监管。各地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大巡查检查力度,高频次开展日常巡查,广泛开展宣传培训,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生产全过程指导,全面推进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进一步压实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农产品产出安全。各市州调查处置与问题整改情况请于12月30日前报送至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杨韶红,1040088623@qq.com。

附件:1.第四次例行监测蔬菜合格率情况表

2.第四次例行监测水果合格率情况表

3.第四次例行监测茶叶合格率情况表

4.第四次例行监测稻谷合格率情况表

5.第四次例行监测畜禽产品合格率情况表

6.第四次例行监测水产品合格率情况表

7.第四次例行监测不合格产品清单

8.2023年省级例行监测情况汇总表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1-8.docx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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