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12月5日,中国质量新闻网从国家药监局公布的2023年第62号化妆品抽检通告中获悉,广州花木采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祛痘产品被查出质量不合格。
祛痘凝胶被查出“水杨酸”不达标
通告显示,标示广州花木采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鹿小新草本祛痘凝胶(标示批号:HMCY0204)(包装规格:25g)(标示限期使用日期:20260203)被查出“水杨酸”项目不合格。
该款祛痘凝胶“水杨酸”检测结果为1.7%,标准值为总量≤0.5%。
据了解,水杨酸即邻羟基苯甲酸,是一种脂溶性有机酸,具有去除角质和去屑等作用。水杨酸用作化妆品防腐剂,主要用于花露水、痱子水等水类化妆品。除防腐杀菌作用外,还有祛除汗臭、止痒消肿、止痛消炎等功能。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对于水杨酸的使用有两处规定,一处规定其为化妆品限用组分,驻留类产品和淋洗类肤用产品中最大允许浓度为2.0%,淋洗类发用产品中最大允许浓度为3.0%,均不得用于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香波除外)。化妆品标签上应明确标识“含水杨酸;三岁以下儿童勿用”。另一处规定水杨酸及其盐类为化妆品准用防腐剂,产品中最大允许浓度为总量0.5%(以酸计),不得用于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香波除外)。化妆品标签上应明确标识“含水杨酸;三岁以下儿童勿用”。
目前,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已要求属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经营不合格化妆品此前被处罚
广州市花木采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官网信息介绍,该公司是一家从事化妆品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的企业,自成立以来,该公司在产品品种上开拓进取,已推出上万种有成熟配方的产品。
就产品抽检不合格一事,中国质量新闻网尝试致电广州花木采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了解相关情况,截至发稿时,对方电话未能接通。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该公司因祛痘产品质量不合格此前曾被处罚。
据信用中国,广州市花木采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被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22.5元,违法事实涉及:根据化妆品抽验不合格核查处置线索,2023年8月24日,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从事经营不合格化妆品违法活动。经调查核实:2022年9月11日至案发,该公司未按照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生产化妆品鹿小新草本祛痘凝胶775盒,销售了768盒,违法所得302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