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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管局纠正2家公司销售过度包装茶叶违法行为

2023-12-06 14:57:51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茶叶包装监管执法,有效遏制过度包装现象,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例,为抵制不良风气,弘扬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推动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市场环境。

案件详情

2023年8月11日,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杭州火车东站内2家公司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予以责令改正。

2023年8月1日,该局在杭州火车东站内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检查,对2家公司在售的“西湖龙井茶(净含量50g*2)”、“西湖龙井茶(净含量150g)”进行执法抽检。经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西湖龙井茶(净含量50g*2)”的包装空隙率为79%,不符合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规定空隙率≤60%的要求。“西湖龙井茶(净含量150g)”的包装空隙率为67%,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包装空隙率≤45%的要求。

2家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该局责令2家公司改正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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