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2022年度广州市化妆品专项抽检通告显示,广州家化化妆品有限公司因防晒霜抽检不合格被通报。
通告显示,标示广州家化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雅馨安娜防晒霜 SPF40(生产日期/批号:JH22021711)(净含量:15ml*2)、1批次雅馨安娜防晒霜 SPF40(生产日期/批号:JH21060402)(净含量:60g)均被检出“成分比对”项目不合格。
针对抽检中的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查处,责令其召回不合格产品,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来源、数量和流向,并将相关信息通报产品流向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对此,中国质量新闻网尝试致电厂家广州家化化妆品有限公司了解产品抽检不合格的相关情况,截至发稿时,对方电话未能接通。
公开信息显示,广州家化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是一家以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等。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广州家化化妆品有限公司因生产不合格化妆品此前还被处罚。
据信用中国,2023年3月3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州家化化妆品有限公司罚款8.5万元,处罚内容涉及:该公司生产的批号为JH21060402的雅馨安娜防晒霜SPF40(限用日期:2024/06/03、净含量:60g),经广州市药品检验所(NO.2022CKH0869)检验,标签与官网查询批件均未标示苯氧乙醇;生产批号为JH22021711的雅馨安娜防晒霜SPF40(限用日期:2025/02/16、净含量:15ml*2)经广州市药品检验所(NO.2022CHK0870)检验,未检出标签和官网查询批件标示的防晒剂:4甲基苄亚基樟脑、二苯酮-3;标签与官网查询批件均未标示苯氧乙醇;生产批号为BFSS50/22/02的雅馨安娜防晒霜SPF40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HC202200461),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4-甲基苄亚基樟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