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广东省韶关市特种设备协会对某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审核换证时发现有持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情况。该证件发证机关为“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盖“韶关市特种设备协会行政审批局”字样公章,经核实为假作业人员证,有关违法行为,公安部门正在调查。
买卖假证是违法: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以,买卖假证都是违法行为,购买假证和制售假证同样是一种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一旦查实将受到行政拘留等治安处罚。
如何辨别证件真伪?
电脑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入“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按照“查询说明”输入相关内容即可查询,全国各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皆可查。
温馨提示
当遗失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应向发证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申请挂失,并及时补办相应证件。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韶关辖区内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做好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聘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应认真检查其证件的真伪。同时提醒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不要贪图便利直接购买非法证件。坚决化解安全风险,切实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广东省韶关市市场监管局 李媛琳 广东韶关检测院 黄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