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3年 第16号
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济宁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对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糖果制品共28大类食品531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检出食用农产品大类食品中6批次样品不合格,均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见附件2)
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济宁经济开发区疃里佰美联华购物中心加盟店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汶上县三美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汶上县仲蕊超市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曹恒顺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汶上县鑫政缘美食城抽检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汶上县富康副食品商店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