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进一步规范学校(托幼机构)、医院、养老院、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风险,全面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依托“落实属地食品安全责任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挖掘案件线索,形成包保干部督导主体发现问题,食安办协调市场监管部门认领问题,市场监管部门指导主体落实整改问题的工作闭环,查处了一批集中用餐单位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案件。2023年12月7日,秀英分局集中公布查办的3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海口市长流实验学校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案
11月9日上午,长流市场监督管理所在“平台”上接到长流镇包保干部对海口市长流实验学校开展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反馈信息后,及时通过“平台”认领问题,并安排执法人员到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校未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员、制定《食品安全守则》和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等。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等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当事人已完成整改,长流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已在“平台”上进行反馈。
案例二:海口市秀英区天使城堡幼儿园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案
11月20日上午,东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在“平台”上接到东山镇包保干部对海口市秀英区天使城堡幼儿园开展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反馈信息后,及时通过“平台”认领问题,并安排执法人员到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园未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员、制定《食品安全守则》和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等。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等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当事人已完成整改,东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已在“平台”上进行反馈。
案例三:海南骏豪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案
11月24日上午,永兴市场监督管理所在“平台”上接到永兴镇包保干部对海南骏豪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员工食堂)开展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反馈信息后,及时通过“平台”认领问题,并安排执法人员到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企业未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员、制定《食品安全守则》和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等。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等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当事人已完成整改,永兴市场监督管理所已在“平台”上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