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3>>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第二批农药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2023-12-19 14:37:44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image.png

关于2023年第二批农药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鲁农药检字〔2023〕12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农药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鲁农药检字〔2023〕3号),通过例行抽查、交叉抽查和专项重点抽查等方式,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第二批农药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对16个市的农药市场和生产企业进行了2次全省交叉抽检,每市抽2个县,每个县选择1-2个乡(镇)。市场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确定被抽查农药经营单位和农药品种,企业抽查在“双随机、一公开”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和我省监督抽查结果,重点抽查涉嫌存在问题的农药生产企业和农药品种。同时,各市根据监督抽查任务分配,也自行组织了多次抽查。本次通报共有432个批次的农药产品,涉及广东、江苏、河北、陕西、河南、江西等 22个省(市、自治区)的289家农药生产企业和省内255家农药经营单位;其中试行网络抽样22个,涉及京东、淘宝、天猫、快手、抖音、拼多多、一亩田等多个电商平台。

二、抽查结果

经农业农村部农药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济南)检测,抽取的432个农药产品中,合格产品423个,不合格产品9个,合格率为97.92%。其中检出假农药(标明的有效成分未检出或擅自加入其他农药成分)1个,劣质农药8个(见附件1)。

三、存在问题

从检测情况来看,质量不合格产品主要存在以下两种问题:

(一)有效成分含量不符合要求。有效成分含量不足8个,占不合格产品的88.89%。

(二)标明的有效成分未检出。标明有效成分(或其中一种有效成分)未检出的产品1个,占不合格产品的11.11%。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核查不合格产品。各地要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进行认真核查,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有问题的产品,并按照销售台账收回已销售产品。

(二)查处违规生产经营单位。各地要依法查处违规经营假劣农药的经营单位,严格追查不合格产品来源,防止违规经营行为再次发生;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其农药经营许可证。要加强对涉嫌违规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立案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三)强化禁限用农药监管。各市农业农村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监管理念,持续保持对禁限用农药监管的高压态势,对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相关市于2024年3月底前将农药监督抽查查处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报省农药检定所(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 系 人:于辉

联系电话:0531-81608131

邮箱:shandongyaojiansuo@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2023年农药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2.山东省2023年农药监督抽查查处情况汇总表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16日

附件1:山东省2023年农药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第二批).xls

附件2:山东省2023年农药监督抽查查处情况汇总表(第二批).xlsx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