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50期)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酒类、饮料等5类食品55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51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广德市新杭农贸市场朱义中销售的鳊鱼(活),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亳州市谯城区张从青早点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三、黄山市歙县天润发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宣城宁国市汪记糕点坊生产的麻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马鞍山市当涂县安德利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