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检出6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通告〔2023〕年第58号
省市场监管局在近期组织开展的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检出6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餐饮用具,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
(一)果洛州玛沁县香鼎牛肉面馆的牛肉面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二)果洛州班玛县好又多蔬菜水果店销售的菠菜,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西宁市城中区衡华水产商行销售的青虾(海水虾),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国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西宁市城中区好买家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荷兰豆(食荚豌豆),其中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国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海东市平安区小马特菜铺销售的荷兰豆(食荚豌豆),其中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国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西宁市湟源县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白萝卜(酱腌菜),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国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发现的6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餐饮用具,省市场监管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餐饮用具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餐饮用具,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二、特别提醒
广大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餐饮用具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