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3年第9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涉及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29大类共53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36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9.44%,不合格样品为2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蔬菜制品。
方便食品的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油脂已经氧化,使得终产品中过氧化值超标;也可能是产品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氧化变质。蔬菜制品的不合格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一种防腐剂,超标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弥补产品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但如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要求当地的市场监管分局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切实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