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24期)
近期,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监督抽检1006批次,合格996批次,不合格10批次。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宁波北仑新厨艺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标准要求;余姚市洪作玉庞世海生鲜经营部销售的河鲫鱼(活),地西泮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海县西店陈春兰糕点店销售的原味麻花,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标准要求;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公司销售的鳊鱼(鲜活),恩诺沙星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北仑区小港优联食品超市销售的鲜牛肉,克伦特罗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北仑区小港优联食品超市销售的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标准要求;慈溪市胜山阿青晨客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中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标准要求;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公司销售的沼虾,恩诺沙星不符合标准要求;慈溪市胜山阿青晨客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散装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标准要求;慈溪市胜山阿青晨客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D吃克活杀土鸡,尼卡巴嗪不符合标准要求。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查处,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相关查处情况按管理权限依法依规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本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热线,或直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20231225
2、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20231225
3、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20231225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