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63期)
近期,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餐饮环节专项食品安全抽检共19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测项目见附件1。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本次在学校食堂、中央厨房、小吃店等餐饮环节抽检餐饮食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和调味品共6个食品大类198批次,合格185批次,不合格13批次(详见附件2、附件3)。
二、核查处置情况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购买时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如在购物时遇到未能及时召回的通告内的不合格产品,请广大群众不要购买,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食品安全相关问题,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