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1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近期,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组织开展了2023年全市中秋、国庆节日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320批次,将糕点、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熟肉干制品)、饮料、酒类、食用油、水果制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淀粉制品、豆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12类食品列为重点开展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1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沭阳县胡集镇丰泰购物中心(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胡集镇富民路898号)销售的柴火花生(原味)(生产/购进日期:2023-03-14),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上述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抽样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特此通告。
附件: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