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健康>>

2023年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普通化妆品备案的通告(2023年第7号)

2023-12-27 18:16:06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截至2023年12月24日我省68家化妆品备案人、2家境内责任人未通过国家药监局普通化妆品备案平台(https://zwfw.nmpa.gov.cn/web/user/login#enterprise)提交符合要求的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上述化妆品备案人及境内责任人的196个国产普通化妆品和2个进口普通化妆品(产品名单见附件1)取消备案。

上述相关化妆品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对被取消化妆品备案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1月25日前携带有效市场主体登记证明(《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化妆品取消备案申辩书》(附件2)前往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469号)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上述相关化妆品备案人、境内责任人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或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或经依法审核异议未被采纳的,我局对其相关化妆品取消备案。

咨询电话:0731-88635917

特此通告。

附件:1.拟取消备案产品清单

2.普通化妆品取消备案申辩书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1 拟取消备案产品清单.wps

附件2 普通化妆品取消备案申辩书.wps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诚信 ...

  • 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加大对 ...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食安委成员单位 ...

  • 辽宁省北票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民生领域 ...

  • 以“热爱、超越、臻善”践行梅赛德斯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