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3>>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3年第6期)

2023-12-28 16:18:13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网站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3年第6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海曙区食品抽检计划,近期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本次共计抽检各类食品27批次,其中合格22批次,不合格5批次。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宁波市不亦乐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高桥分公司采购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腾泰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海曙区阿通水产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宁波海曙仁超肉类经营部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宁波市海曙横街昊然食品店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分局(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查处。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食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批号不合格项目检验机构备注
1//宁波市不亦乐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高桥分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中山西路3666号海西印象城购物中心L5-20牛蛙//2023-10-31恩诺沙星║352µg/kg║≤100µg/kg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2//宁波腾泰超市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陈横楼村(同德路189J101室)生姜//2023-11-09噻虫胺║0.28µg/kg║≤0.2µg/kg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3//宁波市海曙横街昊然食品店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横街菜场21白芷//2023-10-12二氧化硫残留量║0.551g/kg║不得使用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4//宁波海曙区阿通水产店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青林湾街27-29(单号)1-15牛蛙//2023/11/7恩诺沙星║259µg/kg║≤100µg/kg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宁波海曙仁超肉类经营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青林湾街13-15(单号)<1-4>黄鳝//2023/11/7恩诺沙星║394µg/kg║≤100µg/kg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所在省份食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备注
1//宁波海曙区阿通水产店浙江鸡蛋/2023/11/07/
2//宁波海曙仁超肉类经营部浙江鸡蛋/2023/11/07/
3宁波方兴食品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鱼山头村宁波海曙仁超肉类经营部浙江猪肉/2023/11/03/
4//宁波海曙仁超肉类经营部浙江螺丝椒/2023/11/07/
5//宁波即时新零售有限公司卖鱼路店浙江尖椒/2023/11/08/
6//宁波甬城优鲜农产品生鲜供应链有限公司浙江尖椒/2023/11/08/
7//宁波海曙区阿通水产店浙江芹菜/2023/11/06/
8//宁波甬城优鲜农产品生鲜供应链有限公司浙江芹菜/2023/11/08/
9//宁波即时新零售有限公司卖鱼路店浙江芹菜/2023/11/08/
10//宁波甬城优鲜农产品生鲜供应链有限公司浙江豇豆/2023/11/08/
11//宁波即时新零售有限公司卖鱼路店浙江豇豆/2023/11/08/
12//宁波甬城优鲜农产品生鲜供应链有限公司浙江山药/2023/11/06/
13//宁波即时新零售有限公司卖鱼路店浙江山药/2023/11/08/
14//宁波市中医院浙江包菜/2023/11/07/
15//宁波市中医院浙江大白菜/2023/11/07/
16//宁波海曙区阿通水产店浙江上海青/2023/11/07/
17//宁波海曙区阿通水产店浙江生姜/2023/11/06/
18//宁波市中医院浙江黄豆芽/2023/11/07/
19//宁波即时新零售有限公司卖鱼路店浙江黄豆芽/2023/11/08/
20//宁波甬城优鲜农产品生鲜供应链有限公司浙江番茄/2023/11/08/
21烟台兴雅食品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8宁波海曙欧凯烘焙店浙江黄桃罐头822g/2023/09/13/
22//宁波海曙仁超肉类经营部浙江牛蛙/2023/11/07/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