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68期)
近期,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类食品3批次样品(同期抽检的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合格产品信息已先期公示,本期公示的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不合格产品信息因异议等待期等原因延后)。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3批次。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六安市裕安区裕春饭店使用的咸鹅肫(自制),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六安市金安区青云东河口大酒店使用的咸猪肉(自制),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三、霍山县花乐趣超市三店销售的上海青(普通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