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宝第2120244200号 )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 |
案件名称 | 上海沪冈真空泵制造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宝第2120244200号 |
单位名称(或姓名) | 上海沪冈真空泵制造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3631226321J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蒋定利 |
处罚事由 | 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未按照规定报告疑似职业病;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未按照规定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十条、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四)项、第七十一条第(四)项、第七十二条第(六)项、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 |
处罚结果 | 1.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警告;2.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报告疑似职业病:警告;3.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警告;4.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5.未按照规定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警告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 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