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第一期通告
近期,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市本级抽检2129批次,不合格34批次。现通告如下:
食品生产环节抽检了肉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保健食品等25类食品共计828批次样品,合格824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供货)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杭州千岛湖永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淳安县千岛湖经济开发区鼓山工业园区)生产的1批次香酥鱼肉山梨酸及其钾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多谷坊食品有限公司(萧山区楼塔镇管村开发区)生产的1批次三宝腊味(速冻食品)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棒奇食品有限公司(萧山区闻堰街道亚太路1887号3号楼110A)生产的田园鸡胸饭(大米饭)和孜然腿排饭(杂粮米饭)各1批次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了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糕点等30类食品共计728批次样品,合格710批次,不合格18批次。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供货)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淳安县铭新贸易有限公司(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南路45号0室)销售的1批次鳊鱼恩诺沙星和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三墩农贸市场春霞水产品店(西湖区振三墩镇振华路19号吉鸿商贸大厦1号楼1-2层杭州三墩农贸市场第一层54号摊位)销售的1批次沼虾呋喃妥因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富阳恭润商贸有限公司(富阳区富春街道横凉亭路6号(东方茂2号楼2层B1050、B2017、B2018、B2019、B2020商铺))销售的1批次黑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萧山萧小菜蔬菜店(萧山区宁围街道生兴路319号宁围农贸市场45、46号摊位)销售的1批次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早君粮油店(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大塘坞市场7号营业房)销售的1批次土鸡蛋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萧山北干街道尚敏鲜花店(萧山区北干街道塘湾名苑沿街博学路1282-4号)销售的1批次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富阳忆丰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富阳区富春街道文居街1001号的富阳宝龙广场(宝龙城二区MALL13号楼第一层编号M13-F1-025/026))销售的1批次鲜鱿鱼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市滨江区陈哥综合商行(滨江区长河街道天官东路105号)销售的1批次白萝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萧山新农都物流中心艳红农副产品商行(萧山区浙江新农都物流中心2号区块6幢113号)销售的1批次红壳鸡蛋甲硝唑和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早君粮油店(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大塘坞市场7号营业房)销售的1批次鲈鱼磺胺类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建德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168号)销售的1批次海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红绿灯生鲜超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白沙路219号)销售的1批次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建德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168号)销售的1批次绿壳鸡蛋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联华华商集团余杭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五常西嘉广场店(余杭区五常街道联胜路6号西嘉广场负一层B1F-01)销售的1批次散装鲜活外塘三年(甲鱼)(活体)孔雀石绿和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物美东汇百货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余杭区五常街道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荆长路601号海港城购物中心B1-15)销售的1批次冰鲜鱿鱼(散)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余杭尚氏果蔬店(余杭区良渚街道运河锦庭二区杭行路1838号一楼)销售的1批次小台芒吡唑醚菌酯和戊唑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余杭区乔司街道庆华水果店(余杭区乔司街道乔司商贸苑1#楼22#)销售的1批次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富阳恭润商贸有限公司(富阳区富春街道横凉亭路6号(东方茂2号楼2层B1050、B2017、B2018、B2019、B2020商铺))销售的1批次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餐饮服务环节抽检了食用农产品、调味品、豆制品、餐饮食品等12类食品共计573批次样品,合格561批次,不合格12批次。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供货)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杭州市萧山区湘湖颐养中心(萧山区蜀山街道萧金路1228号)销售的1批次咸笋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萧山铭杭汇餐饮店(萧山区盈丰街道民和路886号336室)销售的1批次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迦儿南甜品有限公司(钱塘新区白杨街道宝龙商业中心4幢110室)销售的1批次奶黄松松蛋黄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建德市乾潭镇满园居饭店(建德市乾潭镇子胥路173号)销售的1批次腌鸡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建德市乾潭镇鱼煮水饭店(建德市乾潭镇子胥路88号)销售的1批次鲫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市下城区王根兴土菜馆(下城区东新街道西文街99-1号)销售的1批次干辣椒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萧山春吉餐饮店(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358号蓝爵国际中心5幢5层-2(自主分割))销售的三文鱼刺身和汤碗各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市上城区京匠心割烹餐饮店(上城区湖滨街道平海路2号(杭州维景大酒店有限公司)203室)销售的1批次三文鱼三切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桐庐灵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桐庐县凤川街道桐庐经济技术开发区岩桥路399号)销售的1批次鸡蛋地美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匠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余杭区五常街道五常大道1号第MA栋第2F层第P1-02-01A-01号)销售的螺丝椒噻虫胺和鸡蛋多西环素各1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检验依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
检验机构:杭州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浙江优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锐德安正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