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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23

2024-01-23 15:59:49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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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23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履行结果备注
1蚌市监处罚〔2023〕778号屈秀华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案屈秀华
屈秀华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指定银行。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16日已履行
2蚌市监处罚〔2023〕782号蚌埠市蚌山区优拼食品超市使用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规定检定案蚌埠市蚌山区优拼食品超市92340303MA8N2W2W5Y邵乃飞当事人使用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规定检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处以罚款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指定银行。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16日已履行
3蚌市监处罚〔2023〕446号蚌埠药事堂大药房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案蚌埠药事堂大药房有限公司91340300MA2RAP5422张海江当事人销售劣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处以没收不合格中药饮片、没收违法所得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指定银行。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18日已履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zip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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