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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莱斯(天津)化工有限公司在互联网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2024-01-23 16:08:42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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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莱斯(天津)化工有限公司在互联网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

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做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欧莱斯(天津)化工有限公司在互联网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欧莱斯(天津)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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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广奎


津青市监稳罚字〔2023〕68号

在互联网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罚款3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


主动履行,15日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8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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