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12月26日印发了《2023年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普通化妆品备案的通告》(2023年第7号,以下简称《7号通告》),对我省68家化妆品备案人、2家境内责任人未提交符合备案资料要求的196个国产普通化妆品和2个进口普通化妆品拟取消备案。
在《7号通告》规定时间内,部分化妆品备案人、境内责任人未对其拟取消备案产品提出陈述和申辩,现依法对不符合要求的普通化妆品取消备案(产品清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备案产品清单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