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数据(第2部分)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人 | 案件来源 | 违法行为类型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
1 | 云南可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组织 | 91530300MA6PNQ9E9R | 何林松 | 其它部门移送 | 生产说明书、标签含有误导性内容的医疗器械 | 云南可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凝胶敷料(生产日期:20230611、生产批号:20230602),注册的适用范围是“用于覆盖非感染性和浅表性创面,为创面提供湿润环境,不可用于慢性创面”。当事人在产品说明书、标签上标注了“碧薇清淡纹眼部精化TM”,会误导消费者将凝胶敷料当作淡化皱纹的眼部精华进行使用。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八十八条 | 罚款10000.00元 | (云)药监械罚〔2024〕1 号 | 2024年1月29日 |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