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富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松第2120242203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单位 | 单位名称(或姓名) | 上海富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倪信昌 | ||
处罚事由 |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 |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