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 |
案件名称 | 上海市金山区枫格美容美甲店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金第2220240003号 |
单位名称(或姓名) | 上海市金山区枫格美容美甲店 |
社会信用代码 | 92310116MA1LW2JD3B |
经营者姓名 | 潘晓萍 |
处罚事由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
处罚结果 | 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壹佰元整;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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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金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