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复查仍不合格企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七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现将山东省博兴县鑫泉厨业有限公司、博兴县金道永厨具有限公司、博兴县兴福镇鑫恒厨房设备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经复查仍不合格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监督抽查不合格复查仍不合格企业信息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2日
附件
监督抽查不合格复查仍不合格企业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在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抽查类别 | 复查检验机构 | 复查不合格项目 |
1 | 山东省博兴县鑫泉厨业有限公司 | 滨州 | 中餐燃气炒菜灶 | SZCT28 | 山东省级监督抽查 |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热负荷准确度 |
2 | 博兴县金道永厨具有限公司 | 滨州 | 燃气炒灶 | JDY-01 | 山东省级监督抽查 |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热负荷准确度、运行噪声 |
3 | 博兴县兴福镇鑫恒厨房设备厂 | 滨州 | 燃气蒸煮炉 | XH-50 | 山东省级监督抽查 |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通用结构(空气供应和排烟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