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尔康口腔门诊部(有限合伙)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松第2220240500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单位 | 单位名称(或姓名) | 上海华尔康口腔门诊部(有限合伙) |
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闵国扬 | ||
处罚事由 | 未按规定告知患者医疗措施 |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 | ||
处罚结果 | 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