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信用>>

市场监管总局推动完善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2024-03-25 16:10:48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 史玉成)记者日前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截至目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已基本按照要求建立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完成系统升级改造,共交换共享信用修复数据71.15万余条,实现了信用修复数据双向共享。

市场监管总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实现信用修复“一件事”。

据了解,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通过签署共享互认协议、制定共享方案等方式,明确数据共享范围、方式、频率等。广东、天津进一步扩大协同修复范围,形成了包括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失信信息的信用修复协同机制。贵州、吉林打造“在线一口受理、分级协同审核、进度自助可查、结果共享互认”信用修复新模式。安徽、甘肃、河北、吉林、宁夏、天津、浙江将信用修复列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清单,全力打造信用修复“一件事”。上海将建立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写入上海优化营商环境7.0版行动方案。浙江、上海推行电子印章调用、文书在线送达等便利化服务。北京、天津、河北建立京津冀信用修复协同机制,推动信用修复数据跨地区共享。

接下来,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持续推动信用修复协同联动,着力解决“多头修复”“重复修复”问题,提升经营主体信用修复便利性,助力构建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上汽通用可靠性分析:三大子品牌故障 ...

  • 奇瑞汽车维修数据分析:失去通讯频发 ...

  • 浙江绍兴:千年黄酒的新时尚

  • 新能源汽车行业加快智能化和数字化发 ...

  • 山东省宁阳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城区生肉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