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广州市博卡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化妆品质量不合格被市场监管部门通报。
国家药监局公布的化妆品抽检通告(2024年第7号)显示,标示广州市博卡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DR纤连蛋白修护喷雾(标示批号:DEC102202)(包装规格:60ml)被查出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项目不合格。
据了解,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指示产品生产过程中受污染程度,间接反映出化妆品生产加工环节卫生状况的优劣,是对样品进行卫生学总评价的综合依据。
该款喷雾菌落总数检测结果为88000CFU/ml,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检测结果为86000CFU/ml。
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规定,化妆品中菌落总数的限值为≤500CFU/g(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其他化妆品为≤1000CFU/g。化妆品中的霉菌和酵母菌应≤100CFU/g或100CFU/ml。
一化妆品研发人员表示,化妆品的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与生产过程中灭菌不彻底,产品密封性不好,防腐配方设计有问题等因素有关。
对此,中国质量新闻网尝试致电广州市博卡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了解相关情况,截至发稿时,对方电话未能接通。
目前,国家药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因蛋白修护喷雾产品不合格,广州市博卡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此前被处罚。
据信用中国,该公司生产经营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超标的DR纤连蛋白修护喷雾(60ml/瓶,限期使用日期:20250308,批号:DEC102202)的行为,构成了未按照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生产化妆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对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管理,诚信自律,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和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生产化妆品。”2023年11月21日,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