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至2024年3月,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对洗衣粉、电工用铜线坯(电工圆铝杆、电工圆铜线、电工圆铝线)、电线电缆用软聚氯乙烯塑料、建筑用内墙涂料、卫生陶瓷、装饰装修和建筑用胶粘剂等6种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一)洗衣粉
本次监督抽查覆盖的产品品种为:普通洗衣粉(WL-A)、无磷洗衣粉(WL-B)、含磷洗衣粉(HL-A)3类。抽查检验依据为GB/T 6368 《表面活性剂水溶液pH值的测定电位法》、GB/T 13171.1-2009 《洗衣粉(含磷型)》(适用于2023年8月1日前生产的产品)和GB/T 13171.2-2009 《洗衣粉(无磷型)》(适用于2023年8月1日前生产的产品)等,主要检验项目有:外观、表观密度、总活性物、总五氧化二磷、游离碱、pH值、规定污布的去污力等。
本次监督抽查共覆盖昆明市、玉溪市和红河州等7个州、市,共抽取41家企业生产和销售的80批次洗衣粉样品。经检验,抽查的80批次样品中,79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25%。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是总活性物质量分数。
(二)电工用铜线坯、电工圆铝杆、电工圆铜线、电工圆铝线
电工用铜线坯、电工圆铝杆、电工圆铜线、电工圆铝线产品广泛用于国民经济各个领域,主要用于电线电缆行业的上游原材料。本次监督抽查检验依据为GB/T 3952《电工用铜线坯》、GB/T 3953《电工圆铜线》、GB/T 3954《电工圆铝杆》、GB/T 3955《电工圆铝线》和GB/T 3956《电缆的导体》。主要检验项目有:尺寸偏差、断裂伸长率、抗拉强度、20℃电阻率。
本次监督抽查覆盖昆明市和曲靖市,共抽取9家企业生产或使用的15批次样品。经检验,抽查的15批次样品全部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0。
(三)电线电缆用软聚氯乙烯塑料
电线电缆用软聚氯乙烯塑料产品是生产电线电缆产品的关键原材料,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电线电缆产品的绝缘性能及产品保护层的机械性能。本次监督抽查主要检验依据为GB/T 8815《电线电缆用软聚氯乙烯塑料》,主要检验项目有:外观、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老化后拉伸强度、老化后断裂伸长率、拉伸强度最大变化率、断裂伸长率最大变化率、热老化质量损失、冲击脆化温度、20℃时体积电阻率、工作温度时体积电阻率、200℃时热稳定时间。
本次监督抽查覆盖昆明市和玉溪市,共抽取10家企业生产或使用的15批次样品(其中10批次样品为护层级、5批次样品绝缘级)。经检验,抽查的15批次样品全部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0。
(四)建筑用内墙涂料
内墙涂料是建筑用墙面涂料中的一种,水性建筑用内墙涂料是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产品,又名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俗称“内墙乳胶漆”,用于室内墙体的涂覆装饰、防护等装修工程。本次监督抽查主要检验依据为GB/T 9756-2018《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和GB 18582-2020《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主要检验项目有:低温稳定性、低温成膜性、对比率、耐碱性、耐洗刷性、VOC含量、甲醛含量、苯系物总和含量(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总铅含量、可溶性重金属含量(镉、铬、汞)、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总和含量(辛基酚聚氧乙烯醚和壬基酚聚氧乙烯醚)。
本次监督抽查覆盖昆明市、玉溪市、普洱市和楚雄州,共抽取21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25批次样品。经检验,抽查的25批次样品中,20批次样品合格,5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0.00%。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有:总铅含量、甲醛含量、耐洗刷性。
(五)卫生陶瓷
卫生陶瓷是由黏土、长石和石英为主要原料,经混炼、成型、高温烧制而成用做卫生设施的有釉陶瓷制品,按吸水率可分为瓷质卫生陶瓷、炻质卫生陶瓷、陶质卫生陶瓷;按产品种类主要分为坐便器、蹲便器、洗手盆、小便器、洗面器等。本次监督抽查主要检验依据为GB/T 6952-2015《卫生陶瓷》和GB 25502-2017《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主要检验项目有:水封深度、水封表面尺寸、存水弯最小通径、便器用水量、洗净功能、排放功能、水封回复功能、污水置换功能、卫生纸试验、坐便器用水效率等级、坐便器用水效限定值、溢流功能、厚度、吸水率等。
本次监督抽查覆盖昆明市、玉溪市、曲靖市等7个州、市,共抽取28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样品。经检验,抽查的30批次样品中,22批次合格,8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6.67%。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有:吸水率、水封深度、便器用水量。
(六)装饰装修和建筑用胶粘剂
本次抽查抽检的产品包括溶剂型胶粘剂和水基型胶粘剂。主要检验依据为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和GB 30982-2014《建筑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主要检验项目有:游离甲醛、苯含量、(甲苯+二甲苯)含量、甲苯二异氰酸酯(仅适用于聚氨酯类胶粘剂)、卤代烃(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总挥发性有机物等。
本次监督抽查覆盖昆明市、玉溪市、普洱市和楚雄州,共抽查22家企业销售的30批次样品。经检验,抽查30批次样品中,19批次合格,1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6.67%。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有:卤代烃、总挥发性有机物。
以上不合格产品涉及成都意中洗涤用品有限公司、云南生一化工有限公司、广东统用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广东尚高科技有限公司等标称生产企业。
本期通报仅代表所抽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二、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即抽、即检、即报告、即处置”的要求开展工作,检验结果异议期满即交由受检单位辖区监管部门处置。有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形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闭环。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涉嫌假冒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连续两次产品抽查不合格的生产销售单位,要开展现场检查和跟踪抽查、核查,约谈主要负责人,依法严肃处理并实施重点监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督促相关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省市场监管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