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力阳过滤技术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 |
案件名称 | 上海力阳过滤技术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金第2120244203号 |
单位名称(或姓名) | 上海力阳过滤技术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6669386750D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吴显胜 |
处罚事由 | 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案;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案;订立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案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四)项、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第七十二条第(四)项 |
处罚结果 | 1.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案:警告 2.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案:警告 3.订立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案:警告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金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