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既能为人们提供营养价值,也能带来味蕾享受。然而,在品尝美食时以取得免单或索赔为目的故意投放异物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市场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破坏营商环境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多起投诉,“顾客”姚某在海淀区多家餐厅就餐时“吃出”异物,并提起高额索赔。经查,该“顾客”于1月28日上午,独自一人在某烤鸭店就餐共花费243元,就餐过程中称在菜品中吃到虫子,随即向店长要求予以十倍赔偿,即2430元。2月1日中午,该“顾客”连续在两家餐厅就餐后,继续以“吃到虫子”为由向店长要求十倍赔偿。
执法人员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姚某短时间内在不同餐厅、不同菜品频繁“吃到”同一种虫子,即面包虫。一般而言,面包虫多被用作鱼类、鸟类动物饲料或钓鱼饵料,其以麦麸、米糠、秸秆、树叶、杂草、精料、各种青菜等为食。若在菜品中出现面包虫,大多数是因附着于蔬菜进入制作环节,然而在熟制菜品中吃出生虫的情况则较为少见。姚某投诉内容中,“吃出”的面包虫均无烹饪痕迹。带着诸多疑点,执法人员对相关餐厅进行了食品安全覆盖检查,暂未发现相关问题。然而,执法人员在查看有关餐厅的店内监控视频时发现,姚某存在疑似投放异物的动作。
经广泛搜集证据和缜密分析研判,执法人员初步怀疑姚某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经与区检察院会商,区市场监管局已将该线索移送至警方处理。
目前,姚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